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批教〔2026〕252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辽宁教育学院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26〕92号)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于2026年10月30日产生拟获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现根据评审程序,将拟获2026-2027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0日-11月6日。
如果对拟获奖学生名单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邮或信件等方式实名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反映人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石楠,成全民,韩春美
邮箱:gdyxxsc@126.com
地址:勤政楼202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