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认真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2023年度)申请书》(附件2)。
二、支持奖励
根据需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根据结题鉴定结果,对立项课题进行表彰奖励,经费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具体额度根据结题鉴定等级确定。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进行重复申请。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1/3。
四、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完成时限为1-2年,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1年。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纸质版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两份。
(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2023年度)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签字盖章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电子版材料word版一份,盖章扫描PDF版一份。电子版文档名称统一为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三)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四)申报材料于3月27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材料送至科研处统一盖章,盖章后自行扫描复印。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3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美阳
电子邮箱:gdyxkyc@163.com
科研处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