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
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
现将 2022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安排及要求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通知,按照要求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
3、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7 年 3 月 20 日后出生)。
4、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 5 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申报方式
2022 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 3 月 1 日零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申报人需同时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根据省规划办工作安排,我校网上申报及线下提交纸质版材料截止至 2022 年 3 月 8 日,逾期不再受理。其它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公告原文。
科研处
2022 年 1 月 15 日